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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071F/2026-86249 成文日期: 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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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策解读】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2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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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有哪些?

具有莱阳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补缴?

我市自2011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59周岁半至60周岁这半年内可以补缴,只能补缴2011年至60周岁中断的年限,最低补缴中断年限*350,最高补缴中断年限*8000。

三、手机缴费后,如何查询是否缴费成功?

缴费完成3个工作日后,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缴费证明开具”模块查看或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咨询部门:莱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居民养老保险科

解读人:翟建建

咨询电话:0535-291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