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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5027号:关于“科学增设交通指示灯”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8-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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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龙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增设交通指示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交通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优势,动态排查交通事故隐患,推送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今年上半年已整改隐患140处,有效压减了道路交通事故。但由于受道路规划、交通流量、地理位置等现实条件制约,交通配套设施相对滞后,道路安全隐患仍然较多。

对芦儿港东十字路口,我们安排专业人员实地调研。该路口为莱羊路与滨河路路口,东西方向为莱羊路,南北方向为滨河路,东西方向平均车流量143辆/小时,南北方向平均车流量不足30辆/小时,交通流量暂达不到《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安装规范GB14886-2016》5.1.1路口类型、5.1.2路口交通流量条件,且路口临近芦儿港大桥,若设置信号灯,排队等候车辆将停放在桥上,因桥梁承重增加导致更大风险隐患,因此暂不能设置交通信号灯。为最大限度消除该路口的交通事故风险,目前已在该路口设置了停车让行标志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

下一步将持续强化该路段周边巡逻管控,固定一组警力在该路口及周边路段执勤,及时查处大货车超载等交通违法,快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采取远端分流、禁止左转等方式,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莱阳市公安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