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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008号:关于“综合治理城市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8-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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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城市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于2023年和2025年分别引进哈啰和美团共享单车,城区陆续投放单车3000辆,设置停车位480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共享单车监管部门,由专门的执法中队进行日常督导检查,督促运营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强化日常运营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调度,根据日常运营情况,及时调整停车不便、使用频率低的点位50余处。二是运营公司专职运维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每天7点到24点对所有点位进行全覆盖、不间断高频巡查,实时维护车辆的使用及停放状态,保证20分钟内响应并纠正车辆违停情况。三是推行“电子围栏”技术强制约束停放区域,对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实施智能锁止,从技术端切断“随意停放—缴费解锁”的便捷路径。四是针对商超、学校等人员密集、使用频率高、停放量大、停放不规范的区域,安排专人负责巡查管理,及时处理乱停乱放车辆。五是执法中队加强日常巡查督导,对发现车辆乱停、车辆扎堆停放等问题及时督促运营企业进行整改,今年督导检查300余次,约谈两家单车企业,并下达督导函、整改通知书5份,行政处罚1次。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运营企业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向广大市民普及共享单车的使用规范和注意事项,培养市民的文明用车习惯,提高单车管理效果。并加强对运营企业的督导检查,通过合理优化停放点、精准设置电子围栏等方式,提高共享单车规范化运营水平,构建安全、便捷、有序的共享单车出行环境。

感谢您对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