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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065号:关于“规范管理‘老年代步车’,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8-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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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松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老年代步车’,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年代步车”因体积小、便于驾驶操作等特点,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群众短途“出行难”的问题。但与此同时,“老年代步车”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随之凸显。主要是此类车辆设计存隐患,质量不合格,不能投保各类机动车保险。部分车辆系拼装车辆,存在车速和车体重量超标、制动性能差等问题,容易诱发交通事故。此类车辆并未进入机动车公告目录,未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许可,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本身缺乏安全保障,上路行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无法办理合法牌照。公安机关无明确执法依据与管理权限支撑,“老年代步车”量大面广,已成为全国普遍的交通管理难点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建议,强化四项措施抓好“老年代步车”的协同治理。一是强化路面巡查执法,在主次干道、居民区周边、城乡结合部重点路段加大巡逻频次,对老年代步车无牌上路、违规载人、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运用好教育、处罚两种手段,加大对该类车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在日常接处警及交通事故处理中,规范做好涉老年代步车事故现场勘查、证据固定、责任认定与纠纷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厘清各方权责,尽力化解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抓好销售环节线索摸排,在日常路面执法与日常走访中,留意排查商家宣传老年代步车无需上牌、不用考取驾驶证等误导性营销行为,收集相关线索后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实现源头治理。四是依托社区、商超、村居宣传栏、新媒体平台开展常态化安全提示宣传,向广大群众讲解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安全风险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群众理性选购车辆。

莱阳市公安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