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应急无线电及区域内无线电模拟频率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及全省统一无线电管理体制要求,无线电频率规划、设置、审批、调配、模拟频率建设、行业监管、执法查处等全部核心管理职权均由省级无线电管理部门统一行使;烟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为省级派驻机构,仅在省级授权范围内开展属地辅助工作;县级无无线电管理专门机构,不具备任何无线电频率规划、设置、审批、统筹、监管权限,无权自主开展区域无线电模拟频率建设及频率规范化整治等相关工作,不承担相关管理职能。当前,辖区应急无线电工作主要依托基层应急队伍开展基础通信保障工作,仅可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本级应急通信终端设备运维、基础实操训练、属地隐患摸排上报、社会科普宣传等辅助性、基础性工作,无法自主推进无线电模拟频率建设、全域频率统筹规范等体制权限外工作。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预警指挥、航空应急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应急函〔2023〕140号)、烟台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的通知》(烟安办函〔2022〕141号)和烟台市应急局《关于做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要求,我市于2024年6月17日完成370MHz窄带无线通信网络建设,实现全市370MHz应急窄带无线通信网络全覆盖,满足“三断”等极端情况下的通信需求,进一步增强应急通信保底手段,提升指挥系统抗灾能力。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恪守职能边界,立足工作职责,持续做好现有应急无线电设备日常运维、基层人员基础实操训练、应急通信值守保障、属地隐患摸排上报及应急科普宣传等基础性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辖区应急无线电建设短板与实战需求,全力配合省、市无线电管理部门做好各项属地保障工作,持续提升辖区突发事件现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