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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35053号:关于“规范小区养犬问题”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8-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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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养犬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小区养犬家庭日益增多,大多数市民能够守规矩、讲文明,但少数群众遛犬存在不拴绳、不清理粪便等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城市的整体观感。今年以来,涉犬类警情及涉犬类12345举报始终居高不下。

我们高度重视养犬管理,今年上半年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先后多次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已办理涉犬类案件20起,行政处罚20人、批评教育80余人,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160余起。并组织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活动,印制发放不文明养犬宣传品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制作不明养犬行短视频20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市民宣传,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但由于部门权责划分、法律法规约束、小区权属限制,您提出的一些痛点问题现阶段无法彻底解决。一是小区增设专属遛犬区域、配套便民清洁设施,属于小区公共配套建设事项,用地、经费、施工审批权责归属住建、物业及全体业主,公安无审批、拨款、建设权限。二是细化遛犬时段、全域强制佩戴嘴套硬性要求,暂无地方性法规支撑,增设限制性条款存在执法合规风险。三是物业考评主管部门为住建部门,公安无权将养犬管理纳入物业考核;推行养犬差异化物业费、专项分摊成本,公安无法单方面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整治力度。一是全面摸排辖区存量犬只,完善犬只备案挂牌管理,落实来源溯源管控。二是明晰禁养犬清单,严查违规饲养烈性犬行为;加大对小区违规养犬的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伤人、扰民、不牵绳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三是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及镇街党委政府,联合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充分发动小区物业、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内犬吠扰民问题予以劝导、制止,增强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四是主动对接社会专业捕捉力量,及时开展收容、处置工作,全面压减社会面流浪犬、无主犬数量,切实维护市容卫生和社会秩序。

莱阳市公安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