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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莱阳盛和堂店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莱市监食药监执药罚字﹝2023﹞037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烟台市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莱阳盛和堂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2MA3TK0A52C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孙彩霞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销售超过有效期的坤康®人参健脾丸、福和®小儿麦枣咀嚼片
违法事实 2020年11月9日,当事人从烟台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购进了5盒福和®小儿麦枣咀嚼片(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片,规格:每片重0.45克,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583,生产日期:2019年12月20日,产品批号:191220,有效期至2022年11月)用于销售,进货价4.7元/盒,售价6元/盒,至2023年7月25日,均在有效期内售出,共销售4盒。剩下1盒自超过有效期后一直摆放于货架上用于销售,至2023年7月25日,尚未售出。2021年3月11日,当事人向烟台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购进了10盒坤康®人参健脾丸(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每袋装4克每盒10袋国药准字Z41021603产品批号:20072621生产日期:2020.07.26有效期至2023.06),进货价5.5元/盒,售价10元/盒,至2023年7月25日,均在有效期内售出,销售了10盒,剩余4盒自超过有效期后一直摆放于货架上用于销售,至2023年7月25日,尚未售出。至2023年07月25日,上述2种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货值金额为46元(1*6元+4*10元),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46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22 处罚有效期 2023-08-22
公示截止期 2026-08-22 处罚机关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70682358626358U 数据来源单位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70682358626358U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规定
处罚内容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4盒坤康®人参健脾丸(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每袋装4克每盒10袋国药准字Z41021603产品批号:20072621生产日期:2020.07.26有效期至2023.06)和1盒福和®小儿麦枣咀嚼片(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片,规格:每片重0.45克,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583,生产日期:2019年12月20日,产品批号:191220,有效期至2022年11月),由本局处理;2.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备注

主办单位:莱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莱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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