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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行行药铺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莱市监食药监执药罚字﹝2023﹞037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莱阳市行行药铺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2MA3C91WRXG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徐会香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经营超过有效期的丰泽®明胶空心胶囊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0年04月09日从山东海川医药有限公司购进10瓶丰泽®明胶空心胶囊,进货价2.9元/盒,销售价格为3元/盒,当事人自用了5瓶。剩余5瓶摆放在店内外用药专柜内对外销售,至2023年7月25日尚未销售。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货值金额为15元(5*3元),至2023年7月25日,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15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22 处罚有效期 2023-08-22
公示截止期 2026-08-22 处罚机关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70682358626358U 数据来源单位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70682358626358U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规定
处罚内容 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5瓶丰泽®明胶空心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F20020007,成分:胶囊用明胶,生产批号:190811,生产日期:20190823,有效期至:20220822,100粒,宁波丰源胶囊有限公司),由本局处理;2.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备注

主办单位:莱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莱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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