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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木霖药店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莱市监食药监执械罚字〔2024〕02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莱阳市木霖药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2MA3PH6EA5M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盖德英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五十五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04月10日办理了营业执照,于2019年04月30日办理了药品经营许可证,于2019年04月28日办理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于2019年10月31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2年12月25日从湖南同瑞健药业有限公司购进300个彬荣®无菌型折叠耳挂式医用防护口罩(有效日期20240314)用于经营,进货价1.5元/个,销售价2元/个,该口罩临期后,当事人将该口罩作为赠品赠送给购药的顾客。在有效期内,当事人共销售(或赠送)了299个,剩余1个自2024年3月14日过期后,依旧摆放在药品柜内待赠送,至2024年3月26日,尚未赠出。2021年,某医药公司免费赠送当事人1包袋鼠医生®医用外科口罩(失效日期2022年11月14日),当事人自用2支,其余8支用于销售,销售价1元/支,这8支口罩在有效期内未售出。自2022年11月15日该口罩过期后,当事人将该口罩作为赠品赠送给购药的顾客。至2024年3月26日,尚未赠出。当事人向不特定的消费者免费赠送口罩的行为,视作经营行为。当事人销售过期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为10元,无违法所得。另查明,袋鼠医生®医用外科口罩系某医药公司业务员赠送当事人,当事人免费获得后放在店内药品柜内用于经营,当事人提供不出该业务员的信息,也提供不出该口罩的供货者资质,涉嫌未从具备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1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1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6-11 处罚机关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70682358626358U 数据来源单位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70682358626358U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二)项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1、警告;2、没收过期的1包已拆封的彬荣®无菌型折叠耳挂式医用防护口罩(剩余1个,5个装,有效日期20240314,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闽械注准20202140448)、1包已拆封的袋鼠医生®医用外科口罩(剩余8支,10支装,失效日期2022年11月14日,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182140714),由本局处理;3、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备注 3

主办单位:莱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莱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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