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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莱综执罚决字〔2024〕第13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0696523992T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静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
违法事实 根据莱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的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申请单,2023年11月13日建设工程事务服务中心通知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限期十五日内针对业主房屋顶棚混凝土存在裂缝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处理,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直未保修,当事人作为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应予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30 处罚有效期 2024-08-30
公示截止期 2027-08-30 处罚机关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70682MB28358457 数据来源单位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70682MB28358457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处罚内容 罚款100000元
备注 3

主办单位:莱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莱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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