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要求和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安排,现确定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长岛综试区4个区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
4个信用示范试点区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将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城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有效提升信用体系建设获得感,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知信、守信、用信”的自觉行为习惯,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开展信用示范试点创建工作,是推动烟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次积极探索创新,是率先突破重点难点与总结推广优秀经验的有益试验。烟台将积极开展试点复制推广工作,其他区、市通过开展诚信街区、诚信企业、信用商圈创建、“信用+村级治理”等活动,做好信用示范试点创建工作。
文章搜索
- 加力提速!烟台要扛大梁
YMG | 2023-02-02
- 烟台市应急局加强执法服务 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
胶东在线 | 2023-02-02
- 【优化营商环境】“带毛的”也算!烟台市为奶牛、生...
烟台时刻 | 2023-02-01
- 7天5个小目标!这个春节,烟台真金白银刺激消费见实...
胶东在线 | 2023-02-01
- 预备!第三轮烟台惠民购物消费券18点开抢
胶东在线 | 2023-02-01
- 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中国信用 | 202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