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 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就业规〔2021〕5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工作,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作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基助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发布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就业规〔2017〕193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25日
文章搜索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
中国政府网 | 2026-10-14
- 为诚信佳作打call!“道恩杯”美德山东信用山东第七...
中宏网 | 2026-09-23
- 政策解读 |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解读《促进智能...
商务部网站 | 2026-09-21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关于促进房车...
国务院办公厅 | 2026-09-21
- 关于2026年山东省创业投资载体拟认定名单暨往年度载...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6-09-18
- 中央社会工作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印发《...
中社部信息宣传中心 | 2026-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