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和促进公共信用信息采集归集,根据《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研究起草了《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方式。请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sdfgwxyc@shandong.cn或sjc@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二、截止时间。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7日。
附件:
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docx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大数据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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