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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用人单位优先考虑信用良好应聘人员的倡议
专栏莱阳动态
来源:信用莱阳  |  发布时间: 2021-12-01

      为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的激励力度,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发[2017]10号)有关要求,鼓励广大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对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青年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红名单”诚信典型,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考虑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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