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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莱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专栏国家层面政策文件转载及落实
来源:信用莱阳  |  发布时间: 2022-08-11

关于加快推进莱阳市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制度、平台、数据、应用、行业”五位一体工作推进思路,以信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为保障,以信用平台建设为支撑,以信用信息归集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应用为核心,以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为导向,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力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努力强化诚信意识,积极营造诚信氛围,全力打造优异的城市营商环境,为加快推动我市全面振兴,加快“两区一带”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建设

1.完善社会信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出台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制度和落实方案,织密制度网络,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依据和支持。

2.编制公共信用信息清单。编制《莱阳市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2021年版)》(《莱阳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清单》《莱阳市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莱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明确信用信息分类,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和使用等环节分类管理。

3.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使用。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行政审批业务办理的必填项,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用,有效降低重错码率。

(二)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

4.加快信用网站建设。加强“信用莱阳”网站建设,发挥网站平台功能,强化动态更新,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归集、公示、查询、修复和实施联合奖惩提供数据支撑及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5.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常态化,依法依规扩大信息归集共享范围。重点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七天双公示”制度,做到漏报、迟报、瞒报全清零。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公共信用信息与征信信息、行业信用信息和第方信用服务机构信息的共享。

(三)深入推进信用应用和信用联合奖惩

6.全面实现信用核查使用。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在政务大厅设立“信用服务”窗口。在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做到信用信息“逢办必查,即查即用”,实现“信用核查”全覆盖。推动政务服务大厅系统接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使用信用核查功能。

7.持续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健全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加大失信约束、守信联合激励工作力度,依法依规开展“红黑名单”认定和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并做好典型案例的归集上报。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要求和上级统一部署,年底前全面完成联合惩戒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8.拓展信用应用激励场景建设。不断推进“互联网+信用”“信易+”应用创新,实现信用惠民便企。探索个人信用积分建设,积极在交通出行、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方面拓展创建信用激励场景,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

9.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着力引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加快培育发展本地信用服务机构,培育本土信用专业人才。依法向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有序、分类开放公共信用信息,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产品。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和大数据企业开展合作,初步形成种类齐全、功能互补、公信力强的信用服务机构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信用报告、信用培训、信用修复等服务。

10.开展信用示范试点创建工作。根据需要选择几个特色的街区、园区结合振兴乡村计划打造信用示范一条街、信用示范街区、信用示范园区等示范试点工程,引领我市信用建设。

(四)加快构建信用监管体系

11.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创新信用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信用管理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精准监管、全生命周期监管,实现从行为监管转向信用监管。

12.探索建立公共信用评价和市场化信用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和规范行业信用评价制度,探索建立公共信用评价综合体系,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分级分类监管提供支撑;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市场化信用评价,以大数据为支撑实现精准的信用画像,为金融信贷、招标投标、商务合作等市场活动提供信用服务

13.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组织市场主体广泛开展“主动公示型、审批替代型、行业自律型和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通过“信用莱阳”等网站向社会公示,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信用承诺违诺信息征集制度,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探索建立贯穿信用承诺、示诺、践诺、监诺全过程的闭环监管机制。

14.鼓励事前诚信教育。对市场主体在办理注册、审批、备案等相关业务时适时利用信用服务窗口开展信用知识教育,利用办理业务等待时间接受诚信教育。信用服务窗口利用视频、讲解等方式为市场主体进行诚信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免费为市场主体提供信用咨询、信用修复等服务。                         

 15.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

16.全面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严格按照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的《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0年版)》要求,确保“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质量,积极做好突发不良信用事件的应急处理,稳步提高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

(五)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17.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政府机关信用记录归集、促进诚信履职等政务诚信建设相关制度。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核查、信用承诺、信用评价等信用产品应用。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将信用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厚培公务员诚信意识,厚植机关诚信文化。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确保2021年底前,被纳入考核的政府失信机构全部完成清理整治,做好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欠账、欠薪清理整治。

18.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引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加强生产、流通、税务、价格、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中介服务、会展广告等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将行业信用建设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完善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行规、行约;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不断完善行业协会(商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提高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19.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围绕医药卫生、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社会组织、互联网应用服务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加强金融、法律、医疗卫生、食品药品、文化旅游等重点职业人群信用建设,推动建立信用档案,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

20.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严格司法程序,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信息透明度。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深化检务公开,创新检务公开的手段和途径。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规范执业并建立诚信档案。

(六)提升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1.加强信用主体利益保障。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严格规范失信行为的认定依据,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开范围和程序,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加大个人隐私保护力度,切实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对失信主体采取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惩戒措施并实行清单制管理,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防止小过重惩。

22.推进信用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推进信用信息共享,解决政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强化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宣传推广,推动金融机构入驻平台,鼓励中小微企业注册与应用,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面丰富的金融产品和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

23.推进失信主体修复信用。推动执法部门对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进行诚信教育,告知修复方法和流程,引导失信主体主动进行信用修复。通过举办全市信用修复培训班,引导失信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经过信用修复“轻装前进”,重新回到正常生产经营的轨道。

(七)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24.加强信用文化宣传。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深入开展,举办社会信用大讲堂培训活动,开展诚信宣传周活动,支持在中小学、职业教育与岗位培训中开展诚信教育。开展信用承诺活动,鼓励社会主体向社会做出承诺。着力开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形式和渠道,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人人学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

25.开展诚信典型创建活动。培育并评选一批信用示范镇(街)和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示范标杆,不断扩大诚实守信的社会影响力。积极配合好上级开展的信用评优树先工作,做好诚信典型的材料整理和对上推荐。

26.报送信用新闻信息。推动各领域信用新闻信息报送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充分展现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务实举措、探索创新和良好成绩。深入挖掘、积极宣传报道我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形成正确导向。提高宣传层级,加强在主流媒体发声力度,着力强化深度报道,提升“信用莱阳”品牌形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级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发革和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专项工作实施。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阳支行,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局局长、人民银行莱阳支行行长担任,各任务分工的牵头单位要制定牵事项的具体实施方案,相关配合部门也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狠抓落实,密切配合

量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并分解到各镇(、市直有部门和单位,确定具体分管领导、科室和岗位。各成员单位负责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室报送所需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各牵头单位和协同配合单位之间要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密切配合,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履行本部门职责相结合,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履行职责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落实经费,强化考核

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市级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委托第三方加大对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用莱阳户网站重要领域特色应用信用监测排名信用制度设计和宣传教育等方面投入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利推进。同,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督导考核,建立月调、季总结工作机制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责任意识淡薄推诿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担责原则,严肃追究责任并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附件:1.莱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手册

2.2021年莱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