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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7138W/2020-26568 成文日期: 2020-12-28
发布机构: 莱阳市财政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解读|《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莱阳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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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二、决策依据及出台目的

我市预算执行中,由于发行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等因素影响,2020年预算收入和支出与年初相比出现较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0年莱阳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三、重要举措

(一)莱阳市市级预算调整

发行置换债券增加市级线下支出、上级补助增加市级支出、部分支出项目增加、消化暂付款增加市级支出和镇街财政体制调整影响市级支出等原因,调整一般公共预算。

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市级支出和预算收入减收减少市级支出等原因,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

由于人员变动等因素影响,调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受疫情影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少,调整财政专户预算。

(二)城厢、古柳、龙旺庄、柏林庄和开发区预算调整

预算执行中,受疫情影响以及市政府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镇级收支相应调整。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年内需大幅压减暂付款规模,结合上级指导精神,市财政将1年以上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收回额度,同时按照收回额度重新调入预算,相应增加本年度财力,在此基础上将暂付款转列支出,年内市财政安排补助城厢、古柳、龙旺庄、柏林庄和开发区资金用于消化暂付款。以上原因,调整城厢、古柳、龙旺庄、柏林庄和开发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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