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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012B/2021-04856 主题分类: 综合服务,电子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科技、教育,科技
成文日期: 2021-10-29 发布日期: 2021-10-29
发文机关: 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体裁分类: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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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政办字〔2021〕3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136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烟政办字〔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力促我市社会更和谐、经济更强盛、生活更幸福。

(二)总体原则

1.市域一体,集约共享。积极参与并融入烟台市域一体化建设,充分合理使用电子政务云、共享交换平台等基础设施,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建设集约共享的县域智慧应用体系。

2.以人为本,数聚赋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智慧城市建设与人民需求结合起来,关注政务、经济、民生等重要领域,推进信息惠民工程建设,切实提升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3.政府引领,多元参与。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应用场景开放,以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集聚。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建立规范、长效的智慧城市投资运营模式,缓解政府财政资金压力,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4.强化安全,可管可控。提升网络安全管理水平,强化智慧化项目硬件设备的安全审查和数据资源的技术保护,完善保密制度,打造牢固坚定、可管可控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

(三)主要目标

以创建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为目标,以集约共享的基础设施、多元普惠的民生服务、智慧高效的城市治理、智能创新的数字经济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对智慧化项目的改造、完善、建设,到2022年,配合烟台市完成山东省四星级智慧城市创建工作,为提升莱阳城市综合竞争力和软实力提供重要基础及强大支撑。

二、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夯实数字基础设施

(一)加快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加快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智慧城市支撑能力。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络架构,扩容数据通信带宽,积极争取上级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增强区域通信枢纽能力。全面推进5G网络部署与规模组网,推动公共资源向5G基站免费开放。2022年年底前,争取全市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达到90%,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25Mbit/s,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60%,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5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等有关部门配合)

(二)优化政务信息基础设施。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新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均应部署在政务云,凡政务云已具备服务能力的,相关软、硬件原则上不再新购,已有的政务信息系统应迁移到政务云运行,2022年年底前,全市政务信息系统云平台迁移率达到90%。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加快形成横向延伸至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纵向覆盖到乡镇、社区的网络架构。推进城市新基建建设,5G网络覆盖城区重点场所、重点应用区域;政务网络全面完成IPv6改造,全市主要网站IPv6支持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三)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完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努力构建横向全方位、纵向一致性防护体系。各部门根据自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和实际需求,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做好信息安全等保测评工作,确保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及自建系统单位具体负责)

(四)加快构建智能感知体系。加快物联网设施部署,建设多功能杆、柱、桩等新型智能感知设施,完善城市全时空感知、多维度监测的感知体系建设,全面部署道路桥梁、市政设施、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地下管网、河湖林地、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治安防控、气象监测及全市重要地表饮用水水源地蓄水水位、水量、水质等智能感知设施,通过管理平台实现地下、地面、空中设施设备的视频、物联感知数据统一接入、集中管理、远程调控和数据共享。对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2022年年底前,实现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90%,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85%,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超过80%,2025年年底前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70%。(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供电公司分工负责)

(五)丰富数据资源体系。推动整合散布在不同部门的基础信息资源,接入烟台建成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六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加强数据汇聚,解决数据目录质量低、不规范等问题,引导部门开展数据治理和共享调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六)推进公共数据开放。推进政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集中向社会开放。重点推动信用服务、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公共安全、城建住房、交通运输、教育文化、科技创新、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财税金融、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生活服务、气象服务、地理空间、地名地址、机构团体等领域的公共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提高公共数据社会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三、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推进流程再造和“一次办好”改革,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梳理流程再造主题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一号通行”。深化电子证照应用试点,依托“爱山东”和证照数据中台,提高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通过“刷码、刷脸”“亮码、亮证”等途径,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在就医、支付等场景,推广应用电子身份证、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电子证照;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争取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爱山东”APP莱阳分厅服务能力。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建政务服务客户端,要将市民和企业相关的政务、社区、生活等方面智能化服务向“爱山东”APP和“烟台一手通”APP莱阳分厅集聚,实现政务服务“掌上办”。推动“爱山东”APP莱阳分厅接入义务教育入学掌上办、医保缴费等高频本地服务事项和政务服务“一链办理”事项,提升用户活跃度和使用频率。2022年年底前,“爱山东”APP和“烟台一手通”APP莱阳分厅接入本地特色服务事项达到40项。(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智慧教育服务。建设“互联网+教育”平台和教育大数据支撑服务体系,带动教育治理科学化。建立以新技术为支撑的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新机制和教育合作与分享服务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服务,整合户籍、常住人口、不动产等数据资源,实现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精准推送、证明材料线上提交、入学报名“掌上办”。加强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动数字校园管理平台建设,为数字校园建设和校园智能化应用提供云端服务。2022年年底前,争取全市智慧校园覆盖率不低于50%。(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五)完善智慧人社服务。全面实施智慧人社工程,打造人社综合柜员制服务窗口,实现人社业务办理全部、全程网办。积极探索搭建精细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优才卡办理、高层次人才待遇落实等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智慧化。深化社保卡应用,推动相关领域身份认证、缴费及资金发放等“一卡通”。2022年年底前,完善互联网、自助服务一体机、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手机APP、电话热线等服务模式,畅通就业服务渠道,确保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事项不低于3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六)完善智慧医疗服务。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医学影像和心电图等信息的共享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完善疫情防控主题信息资源库,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预警能力。鼓励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网上预约诊疗、智慧门诊(在线问诊、诊间支付、报告查询和费用查询等)、智慧住院(住院缴费和结算等)、便民服务(处方流转、线上药房、药品病历配送等)、健康档案查询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2022年年底前,智慧服务达到2级以上的医院数量不少于1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七)完善智慧医保服务。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完善医保信息化支撑体系,推进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系统一体化应用,建设医保信息库,健全统一的医保数据交互管理机制。推动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即时报销”,医保业务“一窗办结”,医疗待遇“线上支付”。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国家异地就医结算业务。(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八)完善智慧养老服务。推进医养健康智慧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基本养老服务申请受理、过程管理、资金结算、信息推送、服务质量监测等全流程服务供给能力,形成综合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开展养老大数据分析,为智慧养老建设和合理统筹养老资源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九)完善智慧文体服务。推进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设,加快文旅行业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动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互联网售票、电子验票和无感入园,整合区域商业、文化、旅游公共资源。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体育场馆和赛事活动中的部署应用,深化体育场馆、器材设施资源共享,推进网上查询、预约,打造“15分钟健身圈”电子地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四、推动数字社会建设,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一)完善“互联网+监管”体系。依托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体系。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有效提高监管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提升自然资源综合监管能力。2025年年底前,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0%。探索建立城市三维模型(CIM)平台,形成城市三维空间数据底板,推动数字城市与物理城市同步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善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加大环卫固废、城市道桥、违法建设等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化应用建筑模型(BIM)技术,完善建筑工地智慧监管系统,提升工地实时监管能力。以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信息化系统为基础,构建低碳排放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打造水利工程智慧管理平台,提升水利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负责)全面整合和升级全市现有市场监管应用系统,开展重点领域监管应用创新,提高市场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应急协同指挥能力。加快全市视频监控资源共享共用,优化全市视频图像点位布局和补点扩面,推进物联共享和安全管理,构建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打造城市“视觉感知”网络。建设集综合指挥调度、数据汇聚应用、风险防范预警、事件应对处置、服务政府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应急管理平台,及时掌控全市各层级、各方面重要动态和突发状况,实现信息数据共享,为统一调度指挥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实现“一屏观全市,一网管全市”。2022年年底前,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应急指挥事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信息平台,推动智能手段在人流监测、城市安防、打击犯罪、综合治理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提升事件洞察能力和联动处置效率。立足治安防控体系信息化建设试点城市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九大系统”建设和治安基础要素智能管控,拓展治安移动警务应用,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水平。2022年年底前,争取实现4个以上部门的多网格合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不低于60%,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多于5个,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均达到90%以上,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90%,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达到90%。(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牵头,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等市政府部门配合)

(五)完善生态治理体系。建设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域立体智能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提升联防联控联治能力。整合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湾长制管理系统和河长制管理系统数据。2022年年底前,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建立完善涵盖生态环境全要素的主题数据库,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污染物、环境承载力等数据关联分析和综合研判,推动跨流域、跨地域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责任单位: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配合)

(六)完善智慧交通出行服务。探索建设“智慧公交”大数据平台和智能调度系统,提供公交车辆运行轨迹、运行速度、疲劳驾驶、车辆超速报警等信息,合理分配公交运力,减少运营成本。开发智慧停车应用,实现资源统筹利用和信息精准推送,提高停车位利用率,降低人工管理成本,缓解交通拥堵。2022年年底前,争取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达到60%,公共汽电车实时来车预报率达到7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75%。(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数字社区建设,增强城市管理基础

(一)提升智慧社区治理能力。推进党建引领网格治理精细化,深化网格化管理应用,构建新型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推动全市网格全覆盖,提升网格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搭建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第3部分:智慧社区指标》(DB37/T3890.3—2020),探索搭建全市统一的智慧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社区宽带、无线网络建设,提升社区光纤覆盖率和传输速度。加快社区内4G、5G等无线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公共区域类型,实现无线按需覆盖,高清数字电视网络接入能力全覆盖,提高数字电视、网络电视、IPTV互动电视入户率。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社区建设各领域的深度应用,扩大传感终端、传感网络等在社区的建设使用,鼓励社区使用充电桩、电梯控制、温湿度监测和水、电、气、暖智能终端等物联网服务。统筹推进智慧社区、智慧小区、智慧院落建设,将智慧小区建设纳入新建住宅小区的建设范畴。2025年年底前,全市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3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各通讯公司、城厢街道、古柳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智慧社区服务水平。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社区政务服务水平,建设村居(社区)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通过智能服务终端实现网上便民服务,提高对社区特殊群体的智慧服务能力。探索多元化电商应用场景,引导传统商贸企业开展社区配送、直播电商等业务,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的零售新模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智慧产业发展体系,打造高质量发展基石

(一)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创新应用,加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招引,将应用场景需求转化为产业发展新动能,打造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增强智慧城市产品供给能力。2025年年底前,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务营收争取达到2%,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争取达到10%,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争取达到5%,全市智慧城市、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获政府专项支持项目数量争取不少于70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在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融合应用,推动协同制造、智能制造,深度赋能本地优势制造业产业。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装备制造、高端化工、医养健康等主导产业的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农业大数据发展。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莱阳梨、蔬菜等农特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推进农业大数据产业发展,提高政府、市场、生产之间涉农数据互通共享、监测预警的能力,帮助农户线上销售、线下对接,最大程度的促进农产品产销一体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持续做好数字化产业转型。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以平台思维推进产业集群化,推动工业、物流、金融等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依托上下游产业资源,探索建设开放式行业发展平台,推动更多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等资源要素汇聚。重点推进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发展,鼓励数字产业向重点园区集中。2025年年底前,争取建设1家市级以上数字经济园区(试点)。(责任单位:各镇街(管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各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细化目标与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二)完善责任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方案,构建本区域、本部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对标国内外先进,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建设细化方案及配套措施,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积极推进落实。建立智慧城市项目管理制度,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加强资金保障。统筹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智慧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等资金保障和投入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烟财政性资金支持我市智慧城市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市场化运营,有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四)加强项目培育。强化对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领域项目的统筹汇总,加大对智慧城市、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项目的培育和专项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

(五)创新运营管理机制。鼓励以市场化模式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支持建立智慧城市产业基金,完善投融资机制,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投融资运营机制,组建国有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实体,联合知名互联网企业分领域开展建设运营,支持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向智慧城市领域倾斜。支持企业、市民、媒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发挥优势,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鼓励各部门联合、引进优势企业,分行业研究、整体推进,探索形成智慧城市建设运营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责)

附件: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及责任分工

附件

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及责任分工

一级指标

指标编号

二级指标名称

指标释义

三星

四星

五星

责任单位

数字惠民

数字惠民

数字惠民

L1P1

电子证照

使用率

电子证照使用率=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唯一标识的电子证

照使用率达到60%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80%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超过85%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等相关责任部门

L1P2

公共交通来车

实时预报率

包括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及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两个方面。其中,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通过网站、手机实现来车信息实时预报服务的公共汽电车线路数/区域内公共汽电车线路总数;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城区拥有通过信息屏、LED站牌形式实现公交车到站信息实时发送的“电子站牌”综合计数/城区公交站点数

公共汽电车来车实

时预报率达到60%,

且公交电子站牌覆

盖率达到5%

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70%,且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

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80%,且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超过20%

市交通运输局

L1P3

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

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城区安装智能控制设备的公共照明设备数/城区公共照明设备总数。智能照明设备是指实现对照明设施的智能化控制、监测、故障报警等管理功能的设备

智能照明设备安装

率达到70%

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90%

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L1P4

智慧校园

覆盖率

区域内智慧校园建设情况。参照《山东省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2019-2022)》(鲁教科发﹝2019﹞1号)有关要求执行。学校范围为中小学校、职业院校

智慧校园覆盖率

达到40%

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50%

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70%

市教育和体育局

L1P5

政务服务类APP

现阶段,根据县(市、区)“爱山东”应用数量排名确定得分情况

开通县区分厅,且

全省县区分厅排名

在51%-75%区间范

围的

开通县区分厅,且全省县区分厅排名在26%-50%区间范围的

开通县区分厅,且全省县区分厅排名在前25%的

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L1P6

医院智慧服务

水平

区域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水平。参照《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236号)确定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智慧服务达到2级

以上医院数量

不少于1家

智慧服务达到3级以上医院数量不少于1家

智慧服务达到4级以上医院数量不少于1家

市卫生健康局

L1P7

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

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配置实时信号配时系统的交通路口数/区域路口总数。该指标统计城市重要路口,不包含支路路口

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达到40%

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达到60%

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超过80%

市公安局

L1P8

公共交通电子支付使用率

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使用电子支付的出行人次/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总人次。电子支付包括一卡通、移动支付、近场通信(NFC)支付等方式。公共交通出行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等出行方式

公共交通乘车电子

支付使用率达到60%

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75%

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超过90%

市交通运输局

L1P9

家庭能源自动化采集覆盖率

家庭能源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远传能源智能监控表数量(水、电、气)/区域内总户数。三项考核内容权重各占1/3

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50%

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70%

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80%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供电公司

数字政府

数字政府

数字政府

L2P1

环境质量

监测水平

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空气、水体、噪音环境质量信息化监测覆盖面积/区域总面积。三项考核内容权重分工为40%、40%、20%

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达到60%

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达到80%

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超过90%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

L2P2

政务云

平台应用

政务信息系统云平台迁移率=业务系统上云数量/业务系统总数

政务信息系统云平台迁移率达到80%

政务信息系统云平台迁移率达到90%

政务信息系统云平台迁移率超过95%

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L2P3

多网格融合

水平★

实现生态环境、应急指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治理网格的集约化建设。其中,多网格融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划分网格、指挥体系、信息系统、网格队伍、工作流程、热线资源、指挥体系、基础数据、办理事项等

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不少于2个

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达到4个

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超过5个

市委政法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

L2P4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

管理率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由物联网等技术进行智能化监测管理的城市市政管网管线长度/城市市政管网管线总长度。“智能化监测”即实现对水、电、气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安全预警、水质监测等功能。三项考核内容权重各占1/3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70%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85%

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100%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供电公司

L2P5

数据资源

共享水平

信息资源部门间共享率=制定信息资源目录并提供共享的部门数量/政府部门总数量。制定信息资源目录并提供共享是指制定了部门权责范围内的信息资源目录分两种情况进行建设,无条件共享必须全部共享给其他部门,有条件共享类的信息资源,应按照注明的条件和范围进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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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源部门间共享率达到80%

信息资源部门间共享率达到90%

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L2P6

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水平

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率=已开放的公共信息资源类别数量/需要开放的公共信息资源类别总数。需要开放的公共信息资源类别总数为22,包括信用服务、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公共安全、城建住房、交通运输、教育文化、科技创新、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财税金融、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生活服务、气象服务、地理空间、地名地址、机构团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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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率达到80%

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率达到90%

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L2P7

建筑用能分项计量应用水平

重点用能建筑节能管理数字化覆盖率=安装了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重点用能建筑数量/重点用能建筑总数量。重点用能建筑指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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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用能建筑节能管理数字化覆盖率达到8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

L3P1

软件业务收入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当年软件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区域GDP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L3P2

企业上云规模

区域内企业上云数量

企业上云数量达到200家

企业上云数量达到500家

企业上云数量超过1000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L3P3

数字经济园区★

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数量

市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数量达到2家

市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数量达到3家

市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数量达到4家,且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数量达到1家及以上

各镇街(管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分工负责

L3P4

电子商务

电商交易额占比=电商交易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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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交易额占比达到15%

电商交易额占比超过20%

市商务局

L3P5

万人有效发明增幅★

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当年度万人有效发明量-前一年万人有效发明量)/前一年万人有效发明量。其中,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年末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年末总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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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达到10%

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达到15%

市市场监管局

L3P6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工信部评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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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量1家

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量2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L3P7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企业就业人口数/总就业人口数。反映区域内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聚规模和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人才的吸引力水平。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分为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电子核心产业、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等5个大类、20个小类,包含83个国民经济行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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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达到5%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超过10%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L3P8

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

节点★

工信部备案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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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数量1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

L4P1

家庭光纤

入户覆盖率

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光纤入户覆盖家庭数/区域内上网家庭总数

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达到80%

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达到90%

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达到10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分别负责

L4P2

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

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测试场景为二级及以上医院、交通枢纽、知名商圈、大型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区,以实地采样、测试数据为准

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20Mbit/s

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25Mbit/s

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30Mbit/s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分别负责

L4P3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应用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服务社会管理情况。包括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及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情况两个方面。其中,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年度公安机关利用视频监控协助查破的刑事案件数量/年度公安机关查破的刑事案件总数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达到50%,且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多于3个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达到60%,且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多于5个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达到80%,且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多于8个

市公安局

L4P4

视频监控

完善程度

包括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与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两个方面。其中,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高清视频监控已经覆盖的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数量/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数量;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完好视频监控摄像机数量/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摄像机总量。该指标中提及的城市重点区域的范围按照公安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城市情况确定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均达到80%以上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均达到90%以上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均达到100%

市公安局

L4P5

视频监控

联网率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已经接入视频图像共享平台的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内视频监控摄像机数量/城市重点公共区域内视频监控摄像机总数量。该指标中提及的城市重点区域的范围按照公安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城市情况确定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80%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90%

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100%

市公安局

L4P6

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

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区域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路口数/区域路口总数。该指标统计城市重要路口,不包含支路路口

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达到80%

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达到90%

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达到100%

市公安局

L4P7

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

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固定宽带速率达到200Mbit/s以上的用户数/区域内总户数

200Mbit/s 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50%

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60%

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7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分别负责

L4P8

IPv6网站

支持率★

IPv6网站支持率=支持IPv6的城市主要网站数量/城市主要网站总数量。城市主要网站指城市政府门户网站,浏览量前三位的城市本地新闻媒体类网站,浏览量前六位的城市本地其他商业网站,总计10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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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v6网站支持率达到30%

IPv6网站支持率达到50%

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分别负责

L4P9

5G网络

覆盖率★

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已经实现5G覆盖的城市重点公共区域个数/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总数。城市重点公共区域指机场车站、旅游景点、公园广场、图书馆、医院、学校、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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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50%

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广电网络公司、铁塔公司分别负责

L4P10

多尺度地理信息覆盖情况

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面积/城市规划区面积。城市规划区定义参照GB/T50280-98《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即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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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0%

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100%

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

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

L5P1

制度机制

智慧城市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成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领导;由智慧城市主管部门统筹智慧城市建设,有专门机构

参与运营

成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领导;由智慧城市主管部门统筹智慧城市建设,由智慧城市运营机构统一运营;

建立智慧城市项目管理制度,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成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领导;由智慧城市主管部门统筹智慧城市建设;由智慧城市运营机构统一运营;建立智慧城市项目管理制度,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召开智慧城市专题工作会议

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L5P2

规划计划

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及相关领域专项规划、计划制定工作的开展情况

制定完成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规划;拥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规划,并完成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定智慧城市年度工作计划并建立考核评估监督机制

发布智慧城市建设顶层规划以及与智慧城市建设有关的分领域、分区域的专项规划;制定明确的智慧城市年度工作计划、详细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完善的考核评估监督机制及客观的年度工作总结

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L5P3

人才保障

智慧城市人才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制定智慧城市相关人才保障计划;具备明确的组织机构架构;开展与智慧城市有关的培训、培养、资质认定推广等工作;建立智慧城市部门间首席信息官制度

制定智慧城市相关人才保障计划;具备明确的组织机构架构,清晰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开展与智慧城市有关的培训、培养、资质认定推广等工作;建立智慧城市部门间首席信息官制度

制定智慧城市相关人才保障计划;具备明确的组织机构架构,清晰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开展与智慧城市有关的培训、培养、资质认定推广等工作;建立智慧城市部门间首席信息官制度;建立与智慧城市有关人才引进、激励的政策措施、办法机制等;开展其他与人才建设有关的组织、交流等工作

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L5P4

资金投入★

智慧城市资金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设立了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或明确由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已形成专项(财政)资金引导,多

渠道资金参与的智慧城市建设多元投资的局面

设立了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或明确由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当年度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社会资本规模不少于2000万

设立了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或明确由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由财政资金支撑有关重点重大项目;当年度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社会资本规模不少于5000万

市财政局

L5P5

项目培育★

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领域项目培育情况

智慧城市、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获专项支持项目数不少于70个

智慧城市、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获专项支持项目数不少于80个

智慧城市、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获专项支持项目数超过100个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L5P6

信息安全

扣分项。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每起事件(案件)扣除指标总分值的2%

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地方特色

地方特色

L6P1

工作试点

所承担的国家或省级智慧城市相关领域试点工作情况

承担2项智慧城市相关领域试点

承担智慧城市领域省级试点1个

承担智慧城市领域国家级试点不低于1个或省级试点不低于2个

市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L6P2

宣传体验

智慧城市建设宣传体验情况

承担、配合开展2项智慧城市相关宣传、体验活动

承担、配合开展1项国家(或省级)智慧城市相关宣传、体验活动

承担、配合开展不少于2项国家(或省级)智慧城市相关宣传、体验活动或1项及以上智慧城市建设经验在省数据大厅展示

开发区、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L6P3

创新示范

在优政、惠民、兴业方面形成可示范可推广的经验(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应用、建设运营模式、投融资机制、产城融合模式等)情况

1项当地亮点特色

1项智慧城市建设经验在省级层面示范推广

2项智慧城市建设经验在省级层面示范推广

市政府各部门

分别负责

L6P4

智慧社区

覆盖率

智慧社区覆盖率=辖区内智慧社区数量/社区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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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社区覆盖率

达到40%

智慧社区覆盖率超过80%

城厢街道、古柳街道、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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