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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012B/2021-0451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煤炭,其他,民政、扶贫、减灾,社区建设
成文日期: 2021-07-26 发布日期: 2021-07-26
发文机关: 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莱阳市2021年取暖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体裁分类: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阳市2021年取暖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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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政办发〔2021〕22 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省烟驻莱各单位:

《莱阳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忘认真贯彻执行。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莱阳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和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清洁取暖试点项目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根据《烟台市2021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1年我市城区新增集中管网供暖面积10万平方米;清洁取暖建设任务是35223户,其中城区的城中村、城边村、棚户区任务数为2834户,农村地区任务数为32389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城区1.56万平方米、农村2591户。清洁取暖改造采暖模式以分散式气代煤、分散式电代煤、集中电代煤、集中式气代煤、集中生物质为主。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今年重点实施城厢街道办事处、古柳街道办事处、龙旺庄街道办事处、冯格庄街道办事处、柏林庄街道办事处、姜疃镇、河洛镇7个镇街,实行整村推进,连片建设。其他镇街要充分做好调研,借鉴先期改造镇街示范经验,摸清底数,为后续改造打好基础,鼓励进行先行先试。

在做好热源改造的基础上要大力开展城乡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对长期有人居住、具备改造价值的农村居住建筑,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整村推进,完成农村节能改造任务。城区建筑节能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进行。

二、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7月底前)。

市清洁取暖推进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镇街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清洁取暖改造方式,严格执行《烟台市冬季清洁取暖技术导则》明确准入标准和负面清单,将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和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与镇街签订目标责任书。7月底前各相关镇街将确村确户名单报市清洁取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启动采购招投标。

(二)实施阶段(9月30日前)。

各相关镇街根据本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工程建设;依据实施方案,督促中标企业尽快办理项目手续,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器具进场施工;加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力度,通过第三方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市清洁取暖推进办公室建立调度通报工作制度,确保9月30日前完成任务。

(三)验收阶段(10月31日前)。

各镇街及时组织实施单位完成项目调试工作,建立到户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市清洁取暖推进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核实,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各相关镇街要组织参与年度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签订统一制定的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不签订承诺书的不享受补贴。凡是享受补贴的居民,一经环保督察发现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的,由镇街负责取消并追缴已享受的补贴资金。

三、补贴政策

对清洁取暖改造和运行费用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相关企业、改造户或其他途径合理承担。同时,要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融投资模式,多渠道增加投入。

(一)清洁取暖改造工程

1、电代煤工程 

(1)集中式电代煤工程补贴政策

集中式电代煤设备及主管道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补贴4000元的标准补贴至中标单位,补贴资金由上级和地方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招投标等约束性文件为准。室内采暖设备及安装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中标单位统一施工。集中式电代煤取暖费按照物价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2)分户式电代煤工程补贴政策

分户式电代煤设备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补贴4000元的标准补贴给中标单位,补贴资金由上级和地方按照1:1.2的比例分担,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招投标等约束性文件为准。

(3) 电价政策

居民峰谷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年度周期内,非采暖季继续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对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09元每千瓦时的标准补贴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电量4000千瓦时,用电量不足4000千瓦时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补贴资金由上级和地方按照1:1.2的比例分担。

2、气代煤工程补贴政策

(1)集中式气代煤。补贴政策参照集中式电代煤补贴政策执行。

(2)分散式气代煤。基础燃气管网建设(含接入)和采暖设备采购安装总计按照每户4000元的标准补贴给中标企业,补贴资金由上级和地方按照1:1的比例分担,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招投标等约束性文件为准。超出标准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室内散热设备由用户自行采购、安装。

(3)气代煤用气补贴政策,气代煤采暖用户采暖季用气价格执行阶梯气价一档标准,并按照采暖期用气0.45元每立方米的标准补贴给用户,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800立方米,用气量不足8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补贴资金由上级和地方按照1:1的比例分担。

3、集中生物质供暖补贴

清洁取暖三年实施周期内的农村集中生物质采暖改造工程按照每户4000元的标准补贴到热源建设单位,补贴资金由上级和地方按照1:1.2的比例分担。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以招投标等文件为准。

(二)建筑能效提升补贴

对清洁取暖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城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实际改造的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上级和地方按照1:1的比例分担,金额超出部分由住户自行承担,费用数额以招标文件、相关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对清洁取暖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改造方式以天棚,门窗,内墙为主,原则上不允许做外墙。原则上要与清洁取暖改造户一起进行,每户给予5000元的补贴,补贴资金由上级和地方按照1:1.2的比例分担,金额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补贴

鼓励企业报名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对清洁取暖三年实施周期内开展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给予500元每平方米的补贴,补贴资金由上级和地方按照1:0.85的比例分担。

四、相关要求

(一)补贴政策仅针对清洁取暖三年实施周期内的改造项目,对接入城区供热管网的改造项目以及对本方案出台前已开通使用的清洁取暖项目不再给予补贴。对环保要求进行淘汰的燃煤锅炉进行改造的项目不予补贴。

(二)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具体界定工作由各镇街负责。涉及农村“一户多宅”的,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其余住宅由用户与施工单位协商处理,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城区范围内接入市政集中供热的建筑项目,按规定办理集中供热入网手续,对于手续不完备建筑项目,办理的配套费手续不作为建筑物合法依据。

(四)各镇街要督促施工单位在莱阳市设立售后服务站同时设置24小时值守呼叫中心,建立能够在4小时内响应居民需求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实行专班工作制,负责对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指导。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做好方案制定、招投标技术管理、项目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各相关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一户成一户,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二)落实工作责任。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统筹做好辖区内农村和城区清洁取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负责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镇(街)、村(居)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气代煤、电代煤、集中生物质等改造技术方案,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统一改造,组织落实施工单位和竣工验收,督导中标企业聘请专业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质量把控。做好改造补贴资金筹集、发放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清洁取暖运营维护,及时调处化解群众的相关投诉纠纷,确保群众满意。管道燃气企业是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的实施主体;国网莱阳供电公司是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的实施主体;热力企业是清洁热源改造建设、热力管网建设的实施主体。其他各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做好督查测评。开展清洁取暖第三方工作抽检督查,建设市冬季清洁取暖智慧信息管理系统,对清洁取暖各项工作任务、实施进度、设备监控、环境监控、农村清洁取暖实施效果、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效果进行实时监控和测评。开展建筑节能审查和验收工作,对即将开展农村建筑节能改造的建筑,按总任务量的10%进行能耗水平现状测评,基于测评情况进行改造方案设计,校核全部设计图纸,改造完成后,按照不少于任务量10%的比例进行改造效果检测和验收。

(四)规范资金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补贴政策,提高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

(五)加强安全督导。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备、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对清洁能源取暖产品质量、准入标准、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要深化落实“双安全员”(改造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着力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组织供热、供气、供电等企业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六)严格监督考核。各相关镇街要摸清底数,逐户建立台账,规范录入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市通报、约谈、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七)注重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要加强舆论引导,防止网络不当不实炒作,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附件:1.2021年莱阳市清洁取暖改造计划

2.2021年莱阳市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附件1:

2021年莱阳市清洁取暖改造计划

序号

乡镇/街道

小计

取暖方式(户)

气代煤

电代煤

1

城厢街道

2834

2834


2

古柳街道

6287

4713

1574

3

龙旺庄街道

5250

5250


4

冯格庄街道

6112

6112


5

柏林庄街道

5702

5112

590

6

河洛镇

3300

2655

645

7

姜疃镇

5738


5738

合计

35223

26676

8547

附件2:

2021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序号

镇街

数量

1

城厢街道

401

2

古柳街道

656

3

冯格庄街道

548

4

柏林庄街道

278

5

龙旺庄街道

708

合计

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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