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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012B/2022-08959 成文日期: 2022-12-07
发布机构: 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本级政策解读】《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解读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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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地贯彻执行《莱阳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三年行动计划》,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参照烟台市《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结合莱阳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措施》共分为七个大方面,一是支持产业技术攻关和科技计划实施、二是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三是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四是支持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五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六是支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七是支持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提升。

一、支持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对承担国家、省级、烟台市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当年度实际到位上级扶持资金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二、建立企业研发投入递增奖励机制和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依据研发费用增长额按比例给予资金补助,对研发机构初次通过烟台市级备案的企业,给予2万元资金补助。

三、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以前只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补助,现在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给资金补助。

四、支持建设烟台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烟台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牵头建设单位资金补助。

五、支持建设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经认定的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500万元以上且促成不低于3项重大科技成果在莱阳转化的,给予资金补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方面:对经认定登记并在税务部门享受税收优惠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按照技术交易额给予技术输出方1.5%的资金补助,每个技术合同最高补助10万元。

六、支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科驿站、省级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每年安排财政资金用于莱阳梨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发展,助推莱阳梨提质增效;每年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省级农科驿站、省级科技特派员开展活动,推动科技农业由下乡开展扶贫向助力乡村振兴转变。

七、加大科技创新服务力度。每年安排财政资金用于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和科技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积极举办科技论坛、科技培训、科技交流、产学研引进、科普宣传等活动,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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