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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012B/2022-09158 成文日期: 2022-12-07
发布机构: 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莱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刘东刚解读《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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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莱政办字〔2022〕42号),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什么?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有哪些重要举措?围绕这些问题莱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刘东刚接受今日莱阳记者专访,对《措施》进行了解读。

1.局长您好,《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这个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目的就是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地贯彻执行《莱阳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三年行动计划》,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因此我们参照烟台市《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结合莱阳市实际,制定若干政策措施。

2.《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主要内容包括七个大方面,分别是:支持产业技术攻关和科技计划实施、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支持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提升。

3.《措施》中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措施》的出台完善了科技政策体系,覆盖面更广,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更强。

1.支持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对承担国家、省级、烟台市科技计划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2.建立企业研发投入递增奖励机制,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研发机构初次通过烟台市级备案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

3.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以前只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补助,现在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给资金补助。

4.支持建设烟台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烟台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牵头建设单位资金补助。

5.支持建设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支持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交易活动,经认定的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500万元以上且促成不低于3项重大科技成果在莱阳转化的,给予资金补助。

6.支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对经认定登记并在税务部门享受税收优惠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按照技术交易额给予技术输出方1.5%的资金补助,每个技术合同最高补助10万元。

7.支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每年安排3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莱阳梨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发展,助推莱阳梨提质增效。

8.支持省级农科驿站、省级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每年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省级农科驿站、省级科技特派员开展活动,推动科技农业由下乡开展扶贫向助力乡村振兴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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