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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012B/2020-2023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成文日期: 2020-08-20 发布日期: 2020-08-20
发文机关: 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莱阳 亩产效益 体裁分类: 意见

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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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政发〔2020〕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莱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通过差别化政策,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烟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落实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优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通过正面激励和反向倒逼,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转型发展。

二、基本思路

(一)综合评价、统筹推进。建立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的企业综合评价体系。规上工业企业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污染物排放、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用地销售收入、新增地方财力增长率等7项指标为主;规下工业企业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为主要指标。在此基础上设立加扣分项。根据省、烟统一部署,落实县级亩产效益评价改革要求,按统一进度要求推进。

(二)行业归类、分组评价。为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按照可合、可分、可比的原则,结合我市工业产业实际情况,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工业大类进行适当归并成若干个产业组别,按照评分情况在组别中排序。

(三)差别对待、分类施策。按照规上、规下2个口径,依据综合评价得分,原则上将企业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支持发展类)、C类(提升发展类)、D类(限制发展类)四类。对评价出的A、B、C、D类企业执行差别化价格政策、差别化用地政策、差别化用能和排放政策、差别化产能利用政策和差别化信贷政策。

(四)配合联动、分工合作。建立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分工负责“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的指导、落实,对数据采集、差别化政策实施做出具体安排和制定实施细则。

三、评价体系

(一)参与评价的企业范围。按照“亩产效益”评价的统一要求,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以外的工业企业均在评价范围。参与评价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纳入统计直报系统,且经统计、工信等部门核实确定;参与评价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评价基准日,根据市场主体登记部门、市场监管、税务和统计等部门掌握的信息筛选确定。

(二)评价指标体系。我市“亩产效益”评价规上工业企业主要指标解释及综合评价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1.单位用地税收(单位:万元/亩)

单位用地税收=税收实际贡献/用地面积

税收实际贡献:指企业实际入库(不含查补以前年度税款)主要税费合计数额,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用地面积:指企业实际用地面积,包括企业通过政府出让、土地二级市场获得使用权的土地,通过租赁方式实际占用的土地,以及其他实际占用的土地等。

数据来源:税收收入由税务部门提供,用地面积由企业填报。镇街、部门核实。

所占权重:30分。

计算方法:采用功效系数法,基础分15分。

2.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万元/吨标准煤)

单位能耗销售收入=销售收入/总能耗

销售收入:指企业在税务纳税申报系统中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总能耗:指企业生产和非生产活动消耗的能源总量。工业生产活动消耗能源包括作为燃料、动力原料、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以及生产工艺中使用的能源。

数据来源:销售收入由税务部门提供,总能耗由企业依据统计直报系统数据填报。

所占权重:10分。

计算方法:采用功效系数法,基础分5分。

3.污染物排放

数据来源:由生态环境部门提供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企业名单。

所占权重:10分。

有污染物排放任务且完成的企业得10分,无污染物排放任务的企业得7分,被环保部门处罚的企业得4分。

4.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单位:%)

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研发经费支出/销售收入×100%

研发经费支出:指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内部经费支出。

数据来源:由税务部门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支出。

所占权重:10分。

计算方法:企业有研发经费支出且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排名前10%(含10%)得10分,排名11%-60%(含60%)得8分,排名后40%(含40%)得6分;企业无研发经费支出得4分。

5.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万元/人)

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总产值(现价)/年平均职工人数

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根据产品的价值指标计算的平均每一个从业人员在单位时间内的产品生产量,等于企业的工业总产值除以年平均职工人数。

数据来源:工业总产值(现价)由统计部门提供,年平均职工人数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税务部门提供或由企业依据统计直报系统数据填报。

所占权重:10分。

计算方法:采用功效系数法,基础分5分。

6.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单位:万元/亩)

单位用地销售收入=销售收入/用地面积

数据来源:同上。

所占权重:10分。

计算方法:采用功效系数法,基础分5分。

7.新增地方财力增长率(单位:%)

新增地方财力增长率=(企业当年纳税总额地方留成部分-上年纳税总额地方留成部分)/上年纳税总额地方留成部分×100%。

数据来源:企业当年纳税总额地方留成部分及上年纳税总额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提供。

所占权重:10分。

计算方法:采用功效系数法,基础分5分。

8.加分项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守法经营,高质量发展,设综合素质加分项目,同一企业最高加10分。具体为:

(1)成长性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加1分;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加1分、0.5分;“瞪羚企业”加1分;省级、烟台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分别加1分、0.5分;同一企业获得多项特殊荣誉可连续加分,但最高不超过2分。(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认定)

(2)研发机构建设。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获国家级加1分、省级加0.5分、烟台市级加0.3分,同一企业获多个研发机构的可连续加分,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认定)

(3)品牌建设。获得国家级、省级品牌的分别加1分、0.5分;获得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烟台市长质量奖的分别加1分、0.5分、0.3分;同一企业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认定)

(4)实施机器代人、两化融合、节能减排、扩大产能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5000万元以上的加1分、1000万元以上的加0.5分;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首台套”的,分别加1分、0.5分;同一企业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认定)

(5)人才引进。入选或全职引进两院院士、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烟台“双百计划”的企业,按照国家级、省级、烟台市级每名(个)高层次人才(团队)分别加2分、1分、0.5分;年度内全职引进博士、硕士人才,按每名分别加1分、0.5分;同一企业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认定)

9.扣分项

(1)因产品质量等问题,被立案查处的,扣3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因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扣3分。(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3)未完成节能降耗任务,受到相应行政处罚的,扣3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相关单项评分调整、平衡,与烟台市评价方法一致。

计算方法除研发投入强度、污染物排放外,其他项目为功效系数法。公式为:

企业综合评价得分=∑[基础分值+(企业各指标值-最小企业值)÷(最大企业值-最小企业值)×(项目权重值-基础分值)]。

规上工业企业最终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加分-扣分。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为1项,即单位用地税收;计算方法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同。

依据最终评价得分,以全部参评企业为基数,原则上,A类比例不超过20%,B类比例约占50%,C类比例约占25%,D类比例不低于5%。

(三)调档。对有关特殊情况,在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可按以下规定执行:

1.豁免和保护

(1)属于“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瞪羚企业”的企业,列入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并经证券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签订有关协议,实质性进入上市挂牌程序的企业,不予列入D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认定)

(2)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满两年的不予列入D类。(市科技局负责认定)

(3)新投产企业、新增规上企业和初创期高技术企业等不予列入D类。(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负责认定)

2.重点支持

(4)列入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省级重点项目名单的企业,获得国家工业强基工程专项支持项目的企业,直接列为A类。(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认定)

(5)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评价时除A类外上升一档。(市金融服务中心负责认定)

(6)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业,评价时除A类外上升一档。(市科技局负责认定)

3.一票否决

(7)评价年度内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评价时除D类外下降一档,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2起(含)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恶劣的,直接列为D类。(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8)评价年度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直接列为D类。(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负责)

(9)列入各级政府明确淘汰计划的企业,直接列为D类;实际占用土地但没有产出的企业,直接列为D类。(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负责)

(10)因存在特别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特别重大过错责任,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企业,直接列为D类。

上述具体企业名单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交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实施步骤

综合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含数据采集、数据核对、评价分类、结果发布等步骤。

(一)数据采集、数据核对、评价分类依托上级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系统进行。数据由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企业进行核对确认。

(二)评价结果及时向企业进行通报。每年5月底前因客观原因造成综合评价结果有误或遗漏的,由企业申请,经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对评价结果给予调整或增补。每年6月底前完成分类综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对外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完成“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任务。

(二)凝聚工作合力。“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发改、科技、商务、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统计、金融服务、税务、行政审批等部门,人民银行、电力、自来水、燃气供应等单位,各负其责、配合联动。对数据采集、差别化政策实施等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三)创新管理服务。按照省里的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探索设立新增项目评价标准,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交易,规范和改进行政监管行为。制定完善和落实差别化配置政策,推动“亩产效益”结果的实际运用和评价改革不断深化。

(四)强化成果运用。贯彻落实省、烟相关要求,强化评价改革成果运用,按照评价结果,对不同类别企业实施差别化对待。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推动“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的浓厚氛围和整体合力。各镇街、开发区、各部门要以综合评价工作为基础,建立健全以差别化配置政策为核心的分类指导、精准服务机制,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进工业转型升级。

该“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解释权归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莱阳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企业分档归类说明

3.有关数据来源说明

4.产业归并分组说明

5.“亩产效益”评价改革职责任务分工表

附件1

莱阳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冬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邵  蕾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李少伟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祝学丹  市政协副主席、科技局局长

贺巨豪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文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克升  市财政局局长

董海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鲁世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言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炳进  市水务局局长

徐飞武  市商务局局长

李海波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盖利华  市审计局局长

周  杰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李  健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姜桂涛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孙洪波  市统计局局长

刘丽萍  市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孙英俭  市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包德春  国家税务总局莱阳市税务局局长

逄晓周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局长

邹仁强  银保监会烟台监管分局莱阳监管组主任

贾通志  中国人民银行莱阳市支行行长

刘东明  国网莱阳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郝华清  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主任

刘云冈  丁字湾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主任

刘春慧  城厢街道办事处主任

董喜山  古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克玉  龙旺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海涛  冯格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大为  柏林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毕义亭  沐浴店镇镇长

李连照  团旺镇镇长

刘殿山  穴坊镇镇长

刘宝春  羊郡镇党委副书记

徐维佳  姜疃镇镇长

孙慧杰  万第镇镇长

王  宝  吕格庄镇镇长

王永涛  照旺庄镇镇长

吴  键  山前店镇镇长

刘永涛  谭格庄镇镇长

赵向宇  大夼镇镇长

崔潭清  高格庄镇镇长

李蓓义  河洛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文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于宁波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的动态维护及日常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

附件2

企业分档归类说明

A类(优先发展类):主要是指符合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重点方向,单位资源要素产出高,生产经济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

B类(支持发展类):主要是指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支撑作用,单位资源要素产出较高,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

C类(提升发展类):主要是指单位资源要素产出一般,生产经营效益不高,税收贡献不多,需要进行倒逼提升的企业。

D类(限制发展类):主要是指单位资源要素产出低,生产经营效益差,税收贡献少,需要重点整治的企业。

附件3

有关数据来源说明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统计用区划代码、所属行业分类代码(《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由统计部门提供。

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名单、统计用区划代码、所属行业分类代码由税务、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通过企业纳税、市场主体登记、行业分类等有关信息筛选确定。

三、税收实际贡献指企业实际入库(不含查补以前年度税款)主要税费合计数额,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数据由税务部门提供。

四、用地面积指企业实际用地面积,包括企业通过政府出让、土地二级市场获得使用权的土地,通过租赁方式实际占用的土地,以及其他实际占用的土地等,数据由自然资源部门提供。

五、销售收入指企业在税务纳税申报系统中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数据由税务部门提供或协调上级部门提供。

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当量指企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类指标的排放当量之和,数据由生态环保部门提供。

七、工业总产值(现价)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无法核算的,可由销售收入代替。

八、总能耗指企业生产和非生产活动消耗的能源总量,主要包括煤、电、气消耗,可根据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专用发票注明的购买数量,按相应系数折算成标准煤核算消耗总量;也可通过其他部门采集,但要确保真实、可靠,并做出书面说明。

九、研发经费支出指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内部经费支出,数据由税务部门提供或协调上级部门提供。

十、年平均职工人数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税务部门提供或由企业依据统计直报系统数据填报。

十一、企业当年纳税总额地方留成部分、上年纳税总额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税务部门提供。

附件4

产业归并分组说明

序号

产业名称

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大类

1

食品加工制造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

汽车及装备

制造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汽车制造业

3

医药化工及

新材料产业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石墨及其他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4

其他产业


附件5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职责任务分工表

序号

任务项目

具体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

指标体系及评价对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所在县市区统计用区划代码、所属行业分类代码(《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市统计局

2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名单、所在县市区统计用区划代码、所属行业分类代码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莱阳市税务局

3

划分行业组别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

数据采集及数据核实

企业税收实际贡献、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莱阳市税务局

5

年平均职工人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莱阳市税务局

6

企业实际用地面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莱阳分局

8

工业总产值(现价)、总能耗

市统计局

9

纳税总额地方留成

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莱阳市税务局

10

结果运用

贯彻落实用电、用水、用气等差别化价格政策及政策指导;落实有序用电、天然气保供、煤炭产能管理等能源领域差别化政策

市发展改革局、国网莱阳市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新奥燃气

差别化土地政策制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差别化污染物排放政策制定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莱阳分局

落实差别化产能利用政策及政策指导

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国网莱阳市供电公司

差别化金融信贷政策制定

市金融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莱阳市支行、银保监会烟台监管分局莱阳监管组

注:加扣分项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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