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条件与标准
自2023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在莱阳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给予5000元/户购房补贴。
二、补贴流程
(一)开发企业受理
1.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填写《莱阳市2023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申请表》并向购买商品房的开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2.经开发企业初审符合条件,企业将初审收集的资料加盖公章并提报至住建局审查。
(二)部门审查
1.住建局对开发企业提报的补贴申请资料审查并按申请人网签备案时间排序,审查通过后,对符合补贴标准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2.审查未通过的,住建局在《莱阳市2023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申请表》上注明未审查通过的原因,开发企业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审查结果公示
住建局将综合审查结果在莱阳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补贴发放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住建局上报财政。由财政将补贴款项拨付给住建局,住建局将补贴按批次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
三、其他事宜
1.享受此政策购置的商品住宅,后期不可申请撤销、变更网签备案,否则退还发放的补贴;若不退还补贴,网签备案不予撤销、变更。
2.参与补贴的房源包括已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宅。购买的二手房源不享受此补贴政策。
3.本细则未尽事宜及实施过程出现的新情况,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并制定处理方案。
附件:莱阳市2023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申请表
莱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 | |||||
莱阳市2023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申请表 | |||||
申请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电话 | 备注 | |
申请房屋信息 | 项目名称 | 莱阳市新建商品房买卖 | 备案时间 | ||
购房补贴转入信息 | 户主姓名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卡号 | ||
本人承诺 | 本人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所申请房屋若后期撤销、变更网签备案,自愿退回申请领取的购房补贴。 | ||||
开发企业受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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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意见 | 该申请人符合莱阳市购房补贴条件,补贴标准 5000元/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