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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3899/2023-08424 成文日期: 2023-03-06
发布机构: 莱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本级政策解读】《关于莱阳市2023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解读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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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条件是什么?

自2023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在莱阳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二、补贴标准

5000元/户。

三、补贴流程

(一)开发企业受理

1.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填写《莱阳市2023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申请表》并向购买商品房的开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已填写完备的申请表、购房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2.经开发企业初审符合条件,企业将初审收集的资料加盖公章并提报至建设部门审查。

(二)部门审查

1.建设部门对开发企业提报的补贴申请资料审查并按业主网签备案顺序排序,审查通过后,对符合补贴标准的业主予以公示。公示完毕,建设部门将公示业主信息报财政局申请资金,发放补贴

2.审查未通过的,建设部门在《莱阳市2023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申请表》上注明未审查通过的事项,开发企业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审查结果公示

建设部门将综合审查结果在莱阳市政府网站按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享受此政策购置首套商品房,后期不可申请撤销网签备案,否则退还发放的补贴;若不退还补贴,网签备案不予撤销。

2.参与补贴的房源包括已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商品房。购买的二手房源不享受此补贴政策。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部门:莱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

解读顾问:于福顺

咨询电话:0535-722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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