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莱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两部门印发的《关于调整莱阳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莱发改〔2025〕48号)要求,经召开价格听证会,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市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及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按户年用气量分三个阶梯。第一阶梯年用气量由240立方米以内(含)调整为300立方米以内(含);第二阶梯年用气量由240-373立方米(含)调整为300-42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年用气量由373立方米以上调整为420立方米以上。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第一阶梯由2.90元/立方米调整为3.0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由3.48元/立方米调整为3.6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由4.35元/立方米调整为4.58元/立方米。阶梯气价以年为1个执行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本通知自2025年10月2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