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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
专栏本市政策法规
来源:信用莱阳  |  发布时间: 2021-05-15

各区、市发改局(经发局):

近年来,各区、市开拓创新、积极作为,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 推进城市信用 体系建设,提升城市信用水平,根据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鲁发改信用 2020〕1274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 鲁发改信用 2020〕1275号)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做好 “双公示”信息报送

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是国务院的重要工作部署,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各级政府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的法定职责。为 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各级信用网站公示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社会信用中心将定期组织开展 “双公示”通报评估。各区、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原则,将“双公示”信息及时、完整地上报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并确保上传数据质量。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一) 争创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下一步,省里将开展省级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海阳市和牟平区要做好带头示范,鼓励各区、市主动作为、结合实际、对标先进,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开展诚信街区、诚信企业、信用商圈创建 信用 +村级治理” 等活动, 提前谋划 争创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工作

(二)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指标上报质量。 纳入国家城市综合信用指数监测的城市,要对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进行逐一分解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做到不缺项、不漏项,及时报送,不断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数据和信息报送的数量、质量。要针对监测指标反映的短板问题精准施策, 鼓励各区、市 开展水、电、气、物流四类信息归集 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提升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水平。今后,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情况也将作为创建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重要参考。

三、加大诚信宣传力度

各区、市要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为契机,做好政策解读,全面系统宣传信用政策法规和信用知识。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诚信文化建设,充分挖掘齐鲁文化诚信内涵,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深入挖掘诚信典型、进行典型宣传,加强失信案例披露,持续做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案例上报工作。鼓励各区、市积极主办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四、其他 工作 要求

第二届 “信用山东”微视频大赛是《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系列宣传的第一个活动,市发展改革委是承办单位,请各区、市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参与,在全市掀起“学条例、知信用、重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宣传热潮,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守法自律的社会环境。请各区、市按照省通知要求,务必于11 月 23日前,报送一部“微视 ”作品。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