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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烟台市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的通知
专栏本市政策法规
来源:信用莱阳  |  发布时间: 2022-03-18

莱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莱信用办〔2020〕12号


 

关于《烟台市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现将《烟台市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烟信用办〔2017〕17号)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莱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莱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人民银行莱阳支行代章)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