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信用莱阳官方网站!今天是: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地方性标准规范
莱阳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错告误告提醒教育工作方案》
专栏地方性标准规范
来源:信用莱阳  |  发布时间: 2025-03-28

莱阳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错告误告提醒教育工作方案》来纠正这种错误行径。

什么是错告误告?

错告误告是指,经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举报人没有诬告陷害他人的主观故意,确因对事实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对被举报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信访举报。

错告误告的危害有哪些?

破坏信访举报秩序,对被举报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负面影响,浪费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资源。

错告误告虽非主观故意,但却是“害人不浅”, 纪检监察部门必将加强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是如何调查错告误告的?

对信访举报问题严格落实 “一信双查”机制,不论是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既查被举报人违纪违法问题,又查举报人诬告陷害或错告误告问题。对属于错告误告的进行提醒教育,对涉嫌诬告陷害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如何处理错告误告举报人?

根据《关于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错告误告提醒教育工作方案》,对属于党员干部或监察对象的错告误告举报人,侧重党性和职业道德教育,体现出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严要求和高标准,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理。根据造成的不同影响,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对不属于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错告误告举报人,侧重社会公德引导,积极推进误会消除、矛盾化解。根据造成的不同影响,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通过公安机关训诫、警告等方式处理。

错告误告举报人经提醒教育仍就同样问题举报,该如何处理?

举报人经提醒教育,仍就相同问题反复进行重复举报的,视情按照诬告陷害行为进行处理。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在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要持续释放“让诬告者付出代价、让错告者受到教育”的信号,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