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烟台市关于对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
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现将《烟台市关于对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烟信用办〔2017〕8号)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莱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莱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人民银行莱阳支行代章)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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